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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21日12时35分,中央一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条交通事故案例。虽然距离这场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10个月,但却在两个家庭中留下了永远也无法抹去的伤痛。

案情简介

年6月27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辖区东吕高速公里处,发生三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三车车辆损坏及路产损坏的严重后果。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驾驶员疲劳驾驶!

当日12时许,由王某某驾驶的晋K6****号白色小型轿车经过东吕高速宝塔山隧道(吕东方向),因隧道施工车辆通行缓慢,12时24分,王某某在排队等候通行时与副驾驶同时下了车,还未作出任何反应和动作,便被后方由韩某某驾驶的鲁PQ****重型半挂车碾压推行,同时由于车辆惯性,该车又撞到由康某某驾驶的鲁PS****重型车辆后才停了下来,造成晋K6****号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副驾驶员2人当场死亡、乘车人1人受伤。

经了解,白色小型轿车所载三人为父子三人,死者为父女二人(女儿刚满20岁),受伤的小儿子仅仅8岁。行车记录仪及事发地点视频监控显示,肇事司机韩某某驾驶车辆经过事发地点时,根本没有减速迹象。

经询问调查,肇事司机韩某6月26上午8时从山东聊城出发,去往山西孝义卸货,之后,又从柳林装货,回山东聊城。两天的行程,韩某只完整休息过两个小时,韩某在重度疲劳的情况下仍在驾驶车辆。据韩某交代,6月27日进入隧道时,已经感觉到身体疲惫,意识不清,只在机械地进行驾车动作,事发时根本没有任何反应,直到碰撞后才恢复正常。

肇事车辆驾驶员韩某28小时内仅睡了2小时,直接导致这场惨剧的发生,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戛然而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韩某存在疲劳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疲劳驾驶是开车的禁忌。有不少人开久了车,总觉得自己还能硬撑,可实际上身体已经超负荷运转。疲劳驾驶作为交通事故发生的一大诱因,驾驶人疲劳时,会造成行车中反应迟钝、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路面交通情况并采取准确的驾驶操控措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疲劳驾驶牺牲的不仅是睡眠,还有生命安全!造成一场事故是在一瞬间,但留给两个家庭的伤害和悲痛是永远也不能抹去的。希望所有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别再让悲剧重演。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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