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阮帅通讯员黄含未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5月31日是第31个世界无烟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维护众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护苗工作室开展校园周边烟草禁售专项行动,对越城区部分学校周围烟草制品经营环境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察人员走访调查了越城区的北海小学(新河弄校区)、塔山中心小学(延安路校区)、阳明小学、文澜中学、稽山中学、鲁迅高级中学等学校周边地区,发现在这些学校的学生通勤出入口米范围内,均设有烟草制品零售点,违背了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在这些烟草制品零售点中,有的没有在显著位置摆放烟草专卖许可证,有的没有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有的虽然设置了相关禁止销售的标志,但没有设置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或者使用了物品进行遮挡。
据了解,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存在,违背了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基本原则,为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提供了便利条件,使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面临被侵害的危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具有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监管职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辖区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监督检查。对此,越城区检察院依法提出了开展烟草专卖涉未成年人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禁售标志设置的监督检查等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送达绍兴市烟草专卖局。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1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