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在保通状态下,按照四阶段组织建设。目前,第一、二阶段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拟于近期通过两次交通调流,正式步入第三阶段建设。1.北京方向车辆调流年3月2日,将项目路段北京方向2车道交通转入外侧拼宽2车道。3月2日5时至8时,在京哈高速北京方向K+处实施主线分流,车辆由盘锦北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盘锦北收费站北京方向入口关闭;同步在奈营高速盘锦方向沟帮子收费站(K+)、丹锡高速阜新方向盘锦站(K+)实施主线分流,去往京哈高速北京方向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沟帮子、甜水、盘锦收费站去往京哈高速入口关闭。5时至10时,根据施工需要,对经由明字屯枢纽、松山枢纽、元台子枢纽以及沿线各收费站去往京哈高速北京方向交通流陆续实行动态管制,实施短暂路口封闭,期间社会车辆应遵从现场交警指挥。因调流工作需要,年3月2日0时至10时,对塔山服务区北京方向侧实施临时封闭。2.沈阳方向车辆调流年3月18日,将项目路段沈阳方向3车道交通转入北京方向旧路3车道。3月18日5时至8时,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K+处实施主线分流,车辆从东戴河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东戴河收费站沈阳方向入口关闭;5时至10时,根据施工需要,对经由元台子枢纽、松山枢纽、明字屯枢纽以及沿线各收费站去往京哈高速沈阳方向的交通流陆续实行动态管制,实施短暂路口封闭,期间社会车辆应遵从现场交警指挥。项目两次车辆调流的交通管制时间较短,与项目跨线桥拆除施工封闭时长相比,有大幅压缩,对路网交通影响也比较小。第三阶段交通组织及计划途径项目车辆推荐分流路线3月18日10时起,项目K+-K+段正式进入第三阶段交通组织运行,该路段由既有道路5车道双幅双向通行转换为利用北京方向单幅对向5车道通行(其中:沈阳至北京方向2车道,北京至沈阳方向3车道)。依据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总体方案的意见》,全线双向限速均为80Km/h,特殊路段限速60Km/h。该阶段沈阳方向单幅封闭施工,需完成沈阳方向单幅全部工程。转段交通管制期间,对于远端车辆,可优先选择走行G25长深高速。项目路段附近的车辆,优先选择走行G京抚线、G丹东线。第三阶段交通组织期间,分流方案与第二阶段完全一致。仍采用路网诱导分流模式,通过差异化收费和诱导提示等措施引导车辆自主选择通行路径。具体可选择通行路线建议如下:(1)黑龙江、吉林地区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京哈高速—S17平康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2)黑龙江、吉林地区往返东部沿海地区,可走行G1京哈高速—S17平康高速—G25长深高速。(3)锦州及周围地区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6丹锡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4)辽宁南部地区(大连、营口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5沈海高速—G奈营高速—G16丹锡高速—G奈营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5)辽宁东部地区(本溪、丹东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16丹锡高速—G奈营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6)辽宁北部地区(铁岭、康平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91辽中环—G新鲁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7)辽宁中部地区(沈阳、鞍山等)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可走行G丹阜高速—G新鲁高速—G25长深高速—G45大广高速。(8)通辽及周边地区往返北京、天津地区,可走行G45大广高速—G25长深高速。(9)沈阳、长春地区往返山东东部地区,可走行G1京哈高速—G15沈海高速—大连-山东海路运输。(10)通化、牡丹江等地区往返山东东部地区,可走行G11鹤大高速—大连-山东海路运输。根据交通分流方案,拟定路网交通分流点,其中:诱导点27处,主要设置在分流线路外围,进行远端提示;分流点75处,对关键路段、关键节点的交通分方向进行引导。27处诱导点:河北省1处、辽宁省11处、内蒙古1处、北京市2处、天津市1处、吉林省11处;75处分流点:河北省8处、吉林省2处、辽宁省65处。总监制/王雪冬监制/李莹审核/阮峰赫鑫记者/王敏行编辑/王婷来源:北斗融媒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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