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川燃气有负责任公司盛分公司关于实行单(双)月抄表收费的告示1、本告示所称单(双)月、每月抄表、收费用户是指先用气后缴费用户。2、执行单月抄表、单月收费区域:勤俭路、新田路(老君坝)、白塔社、联丰社、莲池村、万新路片区、万东北路片区、体育路、万盛大道片区、广进尚都、大湾、李家湾、三层坎、高乐社、干龙社、五星村、黑山片区、松林路、江山城、清溪雅苑、松林路、桂花园、东林煤苑C、清溪水岸、锦绣华庭、中亿凤凰城、河畔盛景、永利豪庭。3、执行双月抄表、双月收费区域:万东城市花园、盛景天下、都市星座、同城印象、盛世华庭、阳光世家、建和丽都、万盛元、三元水岸、广进郦都、南桐二郎峡村、南桐动力村、南桐村、南桐煤矿片区及周围农村、塔山片区、翠屏路、大丘、和平、两河口、鱼田堡、新盛街、建设村、铁路一村、东林一村、和平一村、东林二村、和平二村、铁路二村附近农村、鱼田堡附近农村、清溪桥、清溪村、兰乔圣菲、盛世华城。4、万盛区域内所有渝川公司的商业、集体、学校、部队等非居民用户继续执行每月抄表、每月缴费。5、其它购气用气(先买气后用气)的用户不受单(双)月抄表、收费限制,一年天都可购气(充气量)用气。6、本告示执行时间:年7月1日起。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万盛分公司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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